駐粵辦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草案」徵求意見
人力資源保障部於2011年11月15日發出通知,將現行的《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》修定為《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(草案)》,並就草案公開徵求意見,主要修訂內容包括﹕
一) 適用範圍
二)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和第八十六條,對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費採取強制措施
三) 明確法律責任
《草案》並就社會保險費申訴和社會保險費緻納等方面內容作出了修定,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由於上述規定對在內地營運的企業有直接關係,現協會希望各會員可積極發表意見。如各會員對以上條例有任何意見,煩請將意見於12月10日前傳真(2429 8453)或電郵(hkmma@hkmma.org.hk)至協會,協會會將所有的會員意見收集並整合,並於12月15日前以協會名義發送至有關部門。如對以上事項有任何查詢,請隨時與協會聯絡,謝謝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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