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》公開徵求意見
(1月21日前提交意見)
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《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。為保障《條例》的全面落實,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原《〈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員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〉實施若干規定》的基礎上,草擬了《<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>實施細則 (送審稿)》,報深圳市法制辦公室審查。法制辦公室於2012年12月25日在其網站公佈了《實施細則(送審稿)》,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。
法制辦通知及《實施細則》(送審稿)全文亦可參考如下網址及附件:
http://fzj.sz.gov.cn:8080/cms/templates/fzb/fzbDetails.action?siteName=fzb&pageId=4158
由於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對在深圳市營運的港資企業有直接影響,協會希望各會員積極表達意見,並將意見於1月21日前交予協會 (傳真﹕852 2429 8453﹔電郵﹕hkmma@hkmma.org.hk),協會將整合各會員的意見再交予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反映。或會員亦可以個別企業身份,於1月25日前按下列方式將意見直接交予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,如無不便,煩請將有關意見抄送本會參考。
法制辦相關聯繫方式提供如下:
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
郵寄地址: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西區C5079室 郵編:518035
聯絡人:張先生
電話:0755-8210 8990
電子郵箱:zhangjh@fzb.sz.gov.cn
敬請知悉,如有查詢請與協會秘書處聯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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